代理记账公司提醒会计人员七个必要的常识,现在为您逐一阐述:
一.什么样的会计凭证不能附原始凭证?
根据本规范的要求,所有市北代理记账会计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,只有两个例外:1。会计凭证。2.纠正错误的原始凭证。
二.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能不能没有公章?
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明确指出:“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,必须加盖填位公章”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也有一些特殊现象,由于习惯或用户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,不加盖公章。例如:机票.船票.火车票和汽车票一般没有公章。
三.如何使用原始凭证分割单?
当一张原始凭证所列费用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,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应当向其他单位出具原始凭证分割单。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为会计凭证附件。
四.复印的原始凭证能否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?
根据规定,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会计凭证的依据。市北代理记账原始凭证丢失的,按照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。
五.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能否作为调账的依据?
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仅用于核对账目,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。
六.如何把握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?
本规范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具体规定,一般为3厘米。
七.哪些账簿可以跨年使用?
一般来说,总账.日记账和大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。但部分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,如固定资产.原材料.应收账款.应付账款账簿等,由于材料品种.规格和交流单位多,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,可跨年使用,各种备查簿也可连续使用。
有了以上七点,相信你在市北代理记账过程中是准确的,有更多的财务代理了解可以咨询代理记账,你会收获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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